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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 浏览:

 

各学院(部、系、中心):

   现将赣教师字〔202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请各学院(部、系、中心)认真组织学习《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教育类别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4),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申报工作;各成果持有者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材料报送

  1. 请各成果主持者2023年2月13日前将《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5)、《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6)、征求意见材料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所在学院(部、系、中心)。

  2. 各学院收集成果负责人材料,并填写《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3年2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204室教学管理科。

    三、院系审核要求。

    各成果持有者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明确的申报原则、申报程序以及各类别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逐级申报,各学院(部、系、中心)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各学院(部、系、中心)党组织对成果主持者、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就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公示5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

    四、学校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对申报成果进行查重等资格审核后,组织评审,并按限额要求,择优确定拟向省教育厅推荐成果。确定拟推荐成果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公示后,主持者、参与者等关键信息不得变更。

    五、网络填报时间。

    拟推荐成果主持者务必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网络填报,逾期不补报。

    联系人:胡芬 ,联系电话:13979875687(6657),邮箱:30261904@qq.com

     

    附件:

    1.2022年基础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2.2022年职业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2022年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4.2022年研究生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5.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6.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7.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8.赣教师字〔202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

    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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