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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杨发佺等13名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 浏览:

杨发佺,男,学号:08020110,2008级材料学专业硕士士研究生;

薛静虹,女,学号:09010302,2009级专门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徐爱国,男,学号:2010050204,2010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曹瀚超,男,学号:2010020601,2010级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时海华,男,学号:2010010130,2010级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温兴滋,男,学号:2010040201,2010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熊亮,男,学号:2011020114,2011级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叶菁,男,学号:2011010123,2011级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袁晓辉,男,学号:2012040202,2012级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李玉斌,男,学号:2012010662,2012级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

邓文娟,女,学号:2012010629,2012级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

郭正义,女,学号:2013010109,2013级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王鲁冰,男,学号:2013010688,2013级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和《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九条、第八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杨发佺等13名研究生超过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没有办理任何休(复)学等保留学籍申请的相关手续,现给予杨发佺等13名研究生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6日。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电话:0798--8489047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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