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级、20级研究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江西省自2014年起建立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制度。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博士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名额根据当年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二、评审对象
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不含人事关系及档案未转到学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度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优良;
4.学业成绩优良;
5.评定年度学术活动考勤不低于5次。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评选期(一年)内课程成绩有不及格或补考及格的。
(4) 科研业绩、学科竞赛奖励和社会荣誉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同一学年度不可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四、评审标准
参考《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及计分方法(2021年10月修订本)》相关条款。(备注:所有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期间的成果,如:论文的投稿时间、获奖与专利申请的时间都应为研究生入学后的时间点。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为研究生个人申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流程如下:
1.研究生填写《2022年研究生政府奖学金汇总一览表》(提交纸质表和电子稿,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1027621346@qq.com,以“**级**专业**姓名研究生政府奖学金”命名),计分方法中没有的支撑材料不用提交,另外,申报政府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要交)均应是2022年2月28日之前且是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果,报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注意:仅一天报送材料,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材料)。其中理工类、博士类材料交给王子扬老师,文科类交给张炜老师,艺术类交给汪刘智老师,材料经过三位老师审核后,现场填写登记表即申报完成。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2年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
(2)申报研究生政府奖学金的支撑材料;论文需提供(复印刊物封面、底页、目录、发表的文章),属A,B类论文的并附检索报告,理工类附(检索区间),省部级、市厅级获奖的,除了交获奖证书外,还要交官方举办的通知及获奖公示材料
(3)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不需要学生本人提供,由研究生院提供)
(4)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携带原件到办公室给负责老师审核)
(5)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材料自审表
(6)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承诺书
(7)参加学术讲座考勤表
3.校评审工作办公室审核,具体审核研究生成绩、发表的论文、所获奖励、参加的社会活动等,确定推荐上会名单。
4.校评审工作办公室将推荐学生名单提交到校研究生政府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获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获批后在省文件规定时间内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帐户,并颁发江西省资助中心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申请,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8879810113,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研究生院202。
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xlsx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材料自审表、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