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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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将受理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为了规范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和结题,保证创新基金项目取得高质量的成果,现将有关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批准立项的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21年批准立项的部分申请延迟结题的省级和校级创新基金项目,如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结题成果应符合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组填写结题报告表

省级项目结题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校级项目结题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二)导师审核

《结题报告》中“导师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的导师签署意见,说明此项目研究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能否结题。

(三)提交结题材料

1、《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2、项目研究成果

1)公开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封面、目录、论文的复印件。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PDF版可从知网下载)。

3)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报告采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电子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发表论文、相关成果、PPT)由学院收齐后发至邮箱shoubiao0218@163.com(邮件以“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命名)。

纸质材料每人用大档案袋装好,每人一袋,袋子上贴上《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封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3、其他材料

如属延迟结题的创新基金项目在提供上述材料时,还需提供创新基金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

2022年批准立项的暂未完成课题研究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导师签字及学院盖章提交至学院。

以上材料由学院收齐后55日前统一提交研究生院207办公室,逾期不候。

(四)项目结题答辩

会议答辩结题时需进行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过程、研究成果、达到的预期目标、还存在哪些有待于继续研究解决的难题以及今后的建议与展望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所取得成果进行评审,确认是否达到结题要求,批准并公布结题项目名单。

四、经费报账要求

经费报账待结题审核后另行通知,经费报账的有关要求详见通知

 

研究生院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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