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分院:
依照景德镇陶瓷学院发[2010]58号文件——《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的相关精神,根据2010年7月院学位委员会的会议结果,现要开展2010年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请分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暂行办法》内条例的规定,对所属分院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将最终的提名人选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后,于2010年9月24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汇总审核。相关材料格式,请参考《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附件2)填写。
各分院提名人选,需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内条例进行考核。凡是不符合《暂行办法》内条例规定,未达到评选资格,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评审表》格式的提名名单,研究生处有权直接取消其提名资格。
经研究生处审核符合条件申报的提名人选,由研究生处统一整理并提交至院学位委员会讨论。
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处
2010.09.15
注:暂行办法提及的“近五年”时间,具体为2005年9月至2010年7月。
附件1: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暂行办法.doc
附件2: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