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毕业答辩
1.下载并打印2份《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
(1)个人简历及本人学习小结,由个人填写。
(2)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全日制硕士在研究生院208张可辉老师处查询并打印、在职硕士在207胡磊老师处查询并打印。
(3)硕士学习期间的研究成果,需携带发表论文的原件杂志(如还未发表,需携带杂志社开据的证明),交至本院系教学办公室审核,并由院系签字(盖章)批准。
(4)院系评语由院系填写并盖章。
(5)导师对论文的评语,由本人导师填写并签名。
(6)硕士论文摘要,由本人填写。
(7)硕士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论文盲审成绩回来后,如两份都已通过(超过60分),则可复印并附于此项表格后作为材料;如盲审成绩未回来或有成绩未通过,则不能继续参加答辩。
(8)之后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一栏,需按先后顺序,分别有所在院系、学位分委员及研究生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2.完成填写上述内容,将2份《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交至院系教学科,由所在院系统一安排毕业答辩时间。
二、硕士学位申请
3.答辩结束后,需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办公室,作为学位委员会上会讨论硕士学位的支撑备案材料。
(1)《毕业生信息表》1份。需由本人填写。
(2)《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2份。
(3)《离校手续表》1份。(在职硕士无需此项)
(4)正式毕业论文6本。(分别用于江西省学位办、研究生处、档案室、中国知网存档)
(5)光盘1份。光盘内容应包括: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盲审格式论文、正式论文、硕士生毕业生信息表。
(在职硕士还需提交蓝底免冠照片2张;.jpg格式电子稿1份)
4.研究生处整理好材料后,将符合授予学位资格的同学提交至院学位委员会,经委员会审批后,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