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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同等学力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2 来源:xwsy 浏览:

关于下达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2012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该两项水平考试的合格分数线通知如下: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的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

2012年7月2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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