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我校院发[2011]16号文件《景德镇陶瓷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将进行2013年新增硕导工作。
请各院(部)严格依照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于2013年11月30日前递交研究生处学位办;材料电子稿直接发至研究生院
(申报人个人支撑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
1.景德镇陶瓷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doc
2.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doc
3.江西省高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简况表.doc
4.申请新增硕导教师推荐表(空表).doc
5.申请新增硕导教师简况表(空表).doc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