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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来源:xwsy 浏览:

关于申报201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分院:

为了加强我校博士学科点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征求相关博士学科点的意见,对原院发[2013]127号文《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部分条例进行了修订。研究生院于12月10日将修订的《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依照会议精神,拟发院发[2015]88号文件《景德镇陶瓷学院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附件1)。根据《办法(修订)》的相关精神要求,“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一般每两年进行1次”,现将进行2015年新增博导工作。

请各分院严格依照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申报人支撑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格式见附件2),于2015年12月25日前递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材料电子稿直接发至研究生处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12.17

附件一:

景德镇陶瓷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

景德镇陶瓷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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