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二、招生专业目录
见附件。
三、学制及学费
1.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批复文件为准。
四、接收推免生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选择接收单位和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学校复试的考生,将根据各招生学院的通知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内容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4.拟录取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拟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审核和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
6.录取。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其他
1.调档工作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6-7月份,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相关通知。
2.咨询电话:0798-846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