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授予下列人员(见公示名单)博士学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开始,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18年6月25日—2018年9月24日)。
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通信地址: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邮编:333403,电话:0798-8494668)。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公示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学科专业 |
1 |
罗 婷 |
201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卢希龙 |
201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赖 军 |
2014级设计学 |
4 |
蔡花菲 |
2015级设计学 |
5 |
伍玉宙 |
2015级设计学 |
6 |
向师师 |
2015级设计学 |
7 |
赵聪寐 |
2015级设计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