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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批江西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来源: 浏览: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科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20〕18号)文件。我校拟开展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1.申报范围:

(1)凡我校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均可申报。

(2)优先考虑: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省级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的优秀研究成果。

2.申报条件:

(1)申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研究生教育规律,有突破、创新,具有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较大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申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教师从事研究生教学的时间不得少于3年;教学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必须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4年以上。

(3)在成果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的个人,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请省级奖时,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4)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设立特等、一、二等奖若干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培养质量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培养目标贡献显著的,可评为特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培养质量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可评为一等奖;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较大成就的,可评为二等奖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等表格(详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2.研究生院于12月4日前组织预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向其下发用户名及密码。

3.拟推荐成果的申报者按评审要求完善申报书后进行网络填报:江西省高校成果奖申报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jxcgj.jxedu.gov.cn/),申报者须于12月11日完成网络填报,并将与网络填报一致的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三、申报名额及材料要求

1.申报名额分配:

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艺术文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需申报不少于2项;其他学院(学科点)需申报不少于1项。

2.申报材料包括:

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及支撑材料。

其中,支撑材料包括(1)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材料(2)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教材及相关支撑材料。

3.打印要求:

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两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两份,A4单面打印。

支撑材料要求:胶装成册,但不要和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但不要加其他封面。支撑材料的封面模板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四、其他

1.受理地点:研究生院204

2.联系人:胡磊

3.电话:13979891813(6533)微信同号

 

附件1:赣教师字〔2020〕18号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pdf

附件2: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x

附件3: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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