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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 浏览:



全体研究生、学院(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研究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研究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研究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于202211召开景德镇陶瓷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下简称“研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代表条件

(一)具有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严格遵守校研究生会章程,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加强研究生与学校、研究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代表规模

根据我校在校研究生人数,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研代会代表102名。

、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附件1有关代表选举要求如下:

(一)以各学院为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个选举单位最少不低于3名代表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学院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民族、年级、专业、性别,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同时兼顾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及群众比例;

(三)代表包含校、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其他优秀学生。原则上校、学院研究生会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听取、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代表产生程序

各学院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要求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开展民主推选。具体如下:

(一)各学院班级团支部按照名额、条件、结构等要求,在综合本支部多数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组织或学院团委(团总支)。

(二)学院研究生组织或学院团委(团总支)对代表建议人选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综合考察。在此基础上,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经审核,报学院党委同意后,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召开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本单位出席本次研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产生后,各学院从代表中各推选一名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由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干部代表担任团长,负责本代表团的有关事宜),并于11月15日前将代表登记表(附件2)、代表名册(附件3)、选举情况报告(附件4)电子稿、纸质稿上报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大楼202办公室)。本次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学院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七、工作要求

各选举单位要对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主动争取和依靠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代表人选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青年学生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确保本次研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工作邮箱

大会筹委会工作邮箱jciyjsh210928@163.com

附件:

1.代表名额分配.docx

2.代表登记表

3.代表名册

4.选举情况报告.docx.


特此通知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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