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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来源: 浏览:


学院(系、部)

为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干部工作学习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全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研究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研究生班级党团支部研究生组织研究生社团等干部。

  二、考核期限

   2021、2022级干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级干部:2023年9月8日至12月31日。

三、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是考核对象的基本要求,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干部必须满足基本条件才有资格参加考核。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无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3.认真宣传和贯彻学校各项工作指示和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不可参加考核条件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可参加考核: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者;

2.违法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存在有损国家利益、学校荣誉和研究生良好形象的行为;

4.考核期内有一门以上(含)课程不及格者;

5.提交的申请业绩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者;

6.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五、考核内容

各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学院)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者,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工作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组织

1.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根据本通知精神拟定本单位研究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考核工作。

2.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由本单位研工老师统筹组织。其中研究生班级干部由班主任、学院研工老师负责考核,党支部干部由学院研究生党务老师负责考核,学院研究生社团、研究生组织和团支部干部由学院团委负责考核,校研究生会和研究生书法协会由研工部负责考核。

七、有关事项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研究生人数的5%(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定,再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2.在多个部门担任职务的研究生,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职务进行考核。

3.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干部应递交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申请表》(附件1)不递交申请表视为放弃考核。

4.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128日前交研究生大楼2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tdyjsy@163.com。

、考核要求

1.要求全体研究生干部都要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核,按时递交考核材料总结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申请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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