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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 浏览: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

    1.公共课程

    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成绩(研究生院统一排课组织考试的外语、思政、数学)由任课教师经系统录入,成绩分为两部分,平时成绩及考试/考核成绩。教师录入完成之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科审核无误后发布系统。任课老师从系统导出成绩打印一式三份,经院系导师组长签字确认后一份由研究生院教学科留存,一份由课程所在分院留存,一份教师自留。

    2.其他课程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除外的所有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由任课教师经系统录入,成绩分为两部分,平时成绩及考试/考核成绩。任课教师录入完成之后提交至课程所在分院研究生导师组审核无误后发布系统。任课老师从系统导出成绩打印一式三份,经院系导师组长签字确认后一份由研究生院教学科留存,一份由课程所在分院留存,一份教师自留。

    成绩录入时间:平时成绩在课程结束后,考试前一周内录入完成,考试/考核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录入完成。

    二、研究生课程成绩漏登、误登处理办法

    由任课教师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成绩漏登、误登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经由院系导师组长及分管研究生教学院长以及研究生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份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并附试卷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另一份由课程所在学院留存。

    三、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材料

    1.中文版成绩单

    1)在校生

    每周二及周四上午,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至研究生院204办公室办理课程成绩单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

    研究生院教学科在毕业答辩之前,按行政班为单位打印三份成绩单盖章交至班委,其中两份贴在学位申请表上进入档案,剩余一份请同学自行扫描留底。

    3)往届生

    研究生院不再出具往届生成绩单,如需可至档案馆复印。

    2.英文版成绩单

    如需要英文版成绩单,可自行按成绩单原件翻译之后,携带原件请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外语教师确认无误后签字,签字内容为: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名。然后拿到研究生院204办公室盖成绩专用章。

     

    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成绩更正申请表

     

                                                       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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