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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刘黎等16名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办法》等规定,经学校2024年12月25日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刘黎等5人工学博士学位;授予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莫云杰等3人理学博士学位;授予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虞会青等8人艺术学博士学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学科专业

学位

1

刘黎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2

鲍志蕾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3

胡志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4

程思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5

邵晴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6

莫云杰

科学技术史

理学

7

林俊杰

科学技术史

理学

8

郝梦

科学技术史

理学

9

虞会青

设计学

艺术学

10

杨静雅

设计学

艺术学

11

邹国豪

设计学

艺术学

12

钟丹

设计学

艺术学

13

李琳

设计学

艺术学

14

郭青云

设计学

艺术学

15

刘祎

设计学

艺术学

16

梅朵

设计学

艺术学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凡对以上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和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4668

电子邮箱:tcdxxwb@163.com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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