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录取工作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普通计划 |
少干计划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 |
0 |
2 |
设计学 |
16 |
4 |
3 |
科学技术史 |
3 |
0 |
注:1、申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满足相关条件,并根据报考学科择优录取。我校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名额的分配、调整由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二、录取工作办法(更新)
(一)设计学
设计学专业每名导师普招计划、少干计划可分别招收一名考生。设计学普招计划录取工作办法:
1、复试入围办法:初试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各单科线后,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数,按1:2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1)英语成绩达到单科划线,但分数不计入初试成绩;
(2)初试成绩=专业一成绩+专业二成绩+专业三成绩;
(3)初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
2、复试办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思想,代表性学术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等方面综合考虑。复试面试按学科方向分别进行面试,分三个面试小组(方向01面试组,方向02面试组以及方向03-05面试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方向博士生导师(不足5人增补教授代表)组成。
复试情况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当场给出成绩;复试成绩以小组所有专家成绩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3、录取原则
(1)按学科点普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
(3)首批录取:按复试成绩在各报考导师的考生内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成绩第一名为拟录取人选。
(4)第二批录取:第一批复试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当有剩余计划指标时,按各小组未被确定拟录取考生面试成绩排序,剩余指标按面试小组数量均分。不能均分部分,取各小组同一名次中初试成绩靠前考生。(a=n*3+c,剩余指标为a,n为系数,c为<3的常数)
拟录取为各小组未被录取考生面试成绩前N名,以及各小组第N+1名中初试成绩前c名为调剂拟录取考生。
(例如:当剩余指标为7时,则a=7、n为2、c为1。取各组首批未被录取考生中面试成绩前2名,及各小组第三名考生初试成绩前1。
例如:当剩余指标为8时,则a=8、n为2、c为2。取各组首批未被录取考生中面试成绩前2名,及各小组第三名考生初试成绩前2。)
注:第二批录取考生需重新调整首批未录到学生的导师为导师,不服从调剂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成绩依次补录。
设计学少干计划录取工作办法:
1、复试入围办法:初试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各单科线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数,按1:2确定复试入围名单(若实际上线考生数不能达到1:2,按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1)英语成绩达到单科划线,但分数不计入初试成绩;
(2)初试成绩=专业一成绩+专业二成绩+专业三成绩;
(3)初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
2、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思想;代表性学术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语言运用与表达等方面。复试面试在一个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不足5人增补教授代表)组成。
复试情况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当场给出成绩;复试成绩以小组所有专家成绩平均分为最后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3、录取原则
(1)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区分研究方向),确定拟录取人选。
注:若出现同一导师名下有多名拟录取考生,导师仅能选择其中一名考生为意向考生,其他考生需调剂到少干计划未招生导师,不服从调剂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成绩依次补录。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史
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史专业每名导师普招计划可招收一名考生。
复试入围办法
初试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各单科线后,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指标数,按1:2确定复试入围名单(若实际上线考生数不能达到1:2,按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1)初试成绩=英语成绩+专业一成绩+专业二成绩。
2、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思想;代表性学术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语言运用与表达等方面。复试面试在一个小组进行。材料科学与工程设置一个复试小组,科学技术史设置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不足7人增补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代表)组成。
复试情况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当场给出成绩。复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该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3、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3)*80%+复试成绩*20%。
(2)按各学科点普通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招生录取,按各学科点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不区分研究方向)。
注:若出现同一导师名下有多名拟录取考生,导师仅能选择其中一名考生为意向考生,其他考生需调剂到普招计划未招生的导师,不服从调剂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成绩依次补录。
三、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录取工作办法以本次公告为准,各学科未完成的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