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工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 浏览:


各学院(系、部),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干部工作学习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全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研究生班级、研究生党团支部、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等干部。

二、考核期限

2022、2023级干部:2024年1月至12月;

2024级干部:2024年9月入学报到至12月。

三、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是考核对象的基本要求,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干部必须满足基本条件才有资格参加考核。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

2.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无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3.认真宣传和贯彻学校各项工作指示和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参加考核: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者;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存在有损国家利益、学校荣誉和研究生良好形象的行为;

4.考核期内有一门以上(含)课程不及格者;

5.提交的申请业绩存在弄虚作假及学术不端行为者;

6.未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者。

五、考核内容

各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学院)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者,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工作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六、考核组织

1.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根据本通知精神拟定本单位研究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考核工作。

2.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由本单位研工老师统筹组织。其中研究生班级干部由班主任、学院研工老师负责考核,党支部干部由学院研究生党务老师负责考核,学院研究生社团、研究生组织和团支部干部由学院团委负责考核,校研究生会由研工部负责考核,其他组织干部由所管部门负责。

七、有关事项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学院研究生人数的5%(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审定,报党委研工部。

2.在多个部门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应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职务进行考核,不应多头考核。

3.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干部应递交《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申请表》到负责考核部门(见附件),不递交申请表视为放弃考核。

4.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于2024年12月8日前交研究生大楼2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tdyjsy@163.com

八、考核要求

1.要求全体研究生干部都要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核,按时递交考核材料,总结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申请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1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科竞赛汇总和奖励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拟获得景德镇陶瓷大学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