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分院:
依照景德镇陶瓷学院2010年7月院学位委员会的会议精神,现要开展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请分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校外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附件3)内条例的规定,各分院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申报各分院的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将最终的提名人选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后,于2010年9月24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汇总审核。
相关材料格式,请参考《2010年申报新增硕士相关材料》(附件4)填写。经研究生处审核符合条件申报的提名人选,由研究生处统一整理并提交至院学位委员会讨论。
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处
2010.09.15
注:遴选办法中提及的“近三年”时间,具体为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
附件3:校外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doc
附件4:江西省高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附件4:申请新增硕导教师简况表(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