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
根据“赣学位[2011] 1 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现将我校开展2011年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历,不含专业学位)。
二、以各院(部、所)学位评定分委会为单位推荐。(符合推荐名单见附表二)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应严格把关,认真评选,推荐最优秀的硕士论文,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所)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申报省优秀硕士论文。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应按照符合推荐名单,2011年4月20日17时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过时不再受理。
(一)报送的材料种类:
《景德镇陶瓷学院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表一)一式2份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一套;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
(二)、报送材料说明:
1、对于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
2、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景德镇陶瓷学院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xls